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适度安全原则:网络的开放性和自身固有的脆弱性,使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个人权利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国家应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保持适当的安全要求。所谓适度安全,一方面要求遵循比例原则,即安全保护立法的范围、采取的措施和手段,要和网络应用的重要性相一致;另一方面要考虑成本,即网络安全的投入成本要和信息系统和应用的重要性一致,为了安全而不计成本地投入的观念不可取。
积极预防原则:积极预防原则,是指网络空间各主体采取各种技术防范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网络安全教育,以法的强制性防范网络产品和服务在研发和应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正如与传统安全一样,信息安全风险具有“不可逆”的特点,信息安全法律必须采取预防为主的法律原则。但是由于信息安全威胁的全局性特点,其法律原则更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原则。从发现威胁、降低风险、控制风险的各个环节构建信息安全法律保障能力。
重点保护原则:网络空间安全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确定网络空间安全的关键环节,强化对关键环节的保护,是实现《网络安全法》目的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制定了比较详尽的法律。
确定管理机制的原则:网络问题大多是突发性的,事先根本无法预测。因此想要做好网络管理工作,首要在于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这些机制包括了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备案流程,以及日常网络维护中需要重点对待的工作内容,只有掌握好这些基本的管理机制原则,才能够让网络保持更好的稳定性状态。
保持技术更新的原则:网络世界的技术更新换代非常迅速,如果网络管理人员没有紧随技术潮流的变化与日俱进的话,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将会变得越来越艰难。因此在网络的管理工作中,技术人员首先要做好对新生技术的熟悉和掌握,确保在网络发生故障时能够利用全新的网络技术来解决问题。
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的,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